延期交房时间应该怎么样认定?假如合同约定明确了交房的方法,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假如未明确交房的方法,应当以交钥匙的时间点认定开发商交房。下面大家一块儿看看。
延期交房是指,房子交易合同中,开发商没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而推迟交房的行为。
延期交房时间的认定
出卖人觉得房子的出货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用房子,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
解决延期交房时间问题,第一就是交房时间的认定,它关系到延期交房从何时计算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因当事人在签订产品房交易合同时对房子的出货用约定不明而致使的很多纠纷。
对此《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产品房交易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11条规定对房子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子的出货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在当事人没明确约定房子的出货用为出货房子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子的转移占有即交钥匙,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子出货用。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子的出货用不止是转移房子占有,还应办理房子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出卖人就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假如合同约定明确了交房的方法,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假如未明确交房的方法,应当以交钥匙的时间点认定开发商交房。
而买受人则觉得,房子的出货用不止是出货房子的占有,而且还包含出货房子所有权证书。